九十年代改 A B 兩院
到九十年代時,因地價貴,加上電影市道不好,為了迎合社會的需要,出現了只有五、六百座位的迷你戲院,故好些戲院都改建為迷你戲院,新光有見及此,也把樓上樓下分隔開來,就成了A B兩院, A院是樓下有座位一千零三十三個,正適合演出舞臺劇,如無劇團租院演出,則放映與B院不同的電影。
新光於兩年前就續約上出了問題,也就是加租的問題,據該院經理葉文德表示,那租金加得不合理,故考慮結業。這結業的消息傳出後,最大回響的是粵劇界,因環顧香港,除了搭棚演神功戲和政府會堂外,可以做大戲的戲院就只有新光戲院,因為租新光演出,是比政府會堂來得方便,只要有空檔就可即時敲定,不似政府會堂要一年前申請才有機會演出。因此粵劇界中人為了保留新光,經多方奔走,最後業主正式落實與新光續約兩年。
這兩年轉眼即逝,現在合約又到期,早前業主表示要每月租金四十五萬,對這個數字新光要精打細算,又要問計於中聯辦才可動筆。在這段時間,樓市回升了,業主已另作打算,只肯延長租約兩個月,對於續約兩年已無興趣。